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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天津市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了《天津市税费征收保障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这是我市深入贯彻落实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相关要求、优化税收营商环境、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
《办法》从信息共享、税费征缴协作、税费服务支持、保障监督四个方面,有效解决了现行税费征管体制中协作不畅、职责不清等问题,为我市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收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有力保障。
尤值一提的是,《办法》明确,人社、医保、非税收入业务主管部门、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公安机关等相关部门应当积极支持税务机关依法履行税费征缴职责,在信息沟通、数据共享和执法协作方面加强配合。
《办法》构建了我市税费信息共享交换的常态化机制,要求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规定将税费征缴相关信息按需或定期进行共享,并确保数据信息全面、准确、有效、可用。同时,规定各部门要定期开展税费信息交叉比对,深入分析研判,研究制定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支持政策,合力培育税源费源,丰富拓展我市税费共治格局。
“《办法》对天津市有关部门履行保障税费征缴的法定职责作出了制度安排,特别是在税费信息共享方面,有力推动数据汇聚融通与共享应用,为我市打造‘数字+信用’智慧监管新模式、推动智慧城市建设提供了有力支持。”天津大学法学院教授、市委和市政府法治智库专家、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刘晓纯说。(记者 岳付玉 通讯员 孙晓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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